山西:修订《关于实施建筑业提质行动的若干措施》
时间:2025-11-07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
二、删除第二条“打造建筑行业领军企业”中“对我省施工总承包企业晋升为特级资质(综合资质)的,省级财政在次年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我省建筑业企业产值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省级财政在次年给予进档奖励”内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更好的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营造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决定对《关于实施建筑业提质行动的若干措施》(晋建市字〔2022〕62号)内容予以修订,现通知如下:
二、删除第二条“打造建筑行业领军企业”中“对我省施工总承包企业晋升为特级资质(综合资质)的,省级财政在次年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我省建筑业企业产值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省级财政在次年给予进档奖励”内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