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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26年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10-20
各建筑业企业:

      为深入落实《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完善建筑市场“宽进、严管、重罚”监管机制,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压实建筑业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决定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吉林2026年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一、核查重点对象
      (一)近两年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履行统计义务、未依法上报产值信息企业及未纳入统计库的企业。
      (二)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被投诉举报的企业。
      二、核查主要内容
      (一)企业建筑业资质证书。
      (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对应资质所需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近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8月、9月)。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按期报送。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动态核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限及材料清单要求,整理真实、完整的佐证材料,于11月23日前将扫描件打包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管处邮箱:jlszjjjzglc@163.com。压缩包命名为“XX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材料”,压缩包内按核查类别建立4个文件夹,分别命名: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负责人资料、注册建造师资料。其中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材料实行一人一档,每个人员文件夹内放置对应人员证书+社保缴纳证明,例:“技术负责人张三(证书+社保)”、“注册建造师李四(证书+社保)”。
      (二)如实填报,严禁造假。企业提交全部资料须真实有效,严禁伪造、变造人员证书、社保材料等佐证资料。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并记入建筑市场信用不良记录。经核查,企业不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按相关规定处置。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19日

原文来源: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