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关于2026年第十七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6-08-31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对大连大禹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等58家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677。
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因未按陈述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上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企业所提供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厅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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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源: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