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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吉林省住建厅拟撤回一批监理企业资质

时间:2026-06-26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建设监理企业:

  为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规定,省住建厅近期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进行了动态核查,并对不符合条件的监理企业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期限过后,61家监理企业注册人员数量不符合资质标准规定,名单见附件,现拟撤回以上监理企业乙级资质、丙级资质,甲级资质上报住建部处理。

注意!吉林省住建厅拟撤回一批监理企业资质

  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可在7月2日前向注册地住建主管部门申诉,并提交相关申诉材料,住建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处理。
  省级咨询电话:0431-82752582
  附件: 拟撤回相应资质的监理企业名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25日

原文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