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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2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动态核查工作

时间:2025-08-19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防动员办公室,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为持续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监督管理,推动行业监管常态化、规范化、精准化,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落实住建部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工作要求,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决定联合开展2025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动态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甘肃202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动态核查工作

      一、核查范围
      1.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并取得资质许可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2.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工商部门登记设立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
      3.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承担勘察设计项目的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5.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二、核查重点
      (一)资格能力。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存在伪造、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行为,是否存在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的情况,是否超出专业规定范围或聘用单位业务范围执业等。
      (二)市场行为。受检项目勘察设计投标中标情况、工程勘察项目落实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情况、图纸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是否转包或违法分包,是否存在虚假勘察和违规变更、白图交付等情况,查验勘察设计文件和技术措施能否实际满足安全生产和指导防范事故需要,检查企业主体责任和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责任是否落实。采用团队招标方式中标项目,还应当检查是否存在擅自更换设计团队的情形。
      (三)勘察设计成果。勘察设计成果(含变更文件)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工作中落实施工图审查要点情况,执行图纸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管理情况。动态核查的项目范围为2024年6月1日以来,全省施工图审查合格且尚未进行竣工验收的在建项目。
      (四)工程建设标准执行。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包括《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实施和住宅隔声、防串味、防水等标准规定执行情况,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质量安全、建筑抗震和防灾减灾等领域标准规定落实情况,以及勘察设计活动中引用标准和标准设计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五)人防工程设计质量。附建、单建式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工程落实人防设计标准、规范情况等,是否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影响防护效能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市州企业核查和项目核查(10月20日前完成)
      各地通过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监管子系统认领检查计划,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核查辖区内勘察设计项目和勘察设计企业,其中兰州市核查企业总数不少于30家,其余市州核查企业总数不少于5家。
      1.项目核查。各市州住建部门、国动(人防)部门依托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甘肃省工程建设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甘肃省工程勘察质量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辖区内项目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施工图审查、图纸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管理等情况组织检查。重点核查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质量和勘察作业、设计变更等情况是否及时完整准确上传平台,是否存在违法提供白图和不按规定参加交底、验收现场工作等情形。项目核查原则上以非现场检查为主,确有必要实施现场检查的,由属地住建部门结合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定检查方案,按照现场检查有关规定联合国动(人防)部门共同开展。
      2.企业核查。各市州住建部门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动态监督检查的通知》(甘建设〔2021〕73号)要求制定工作任务,从本地区录入甘肃省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勘察设计单位中随机抽选。企业检查原则上以甘肃省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更新和甘肃省工程建设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甘肃省工程勘察质量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智慧监管等方式开展,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智慧监管异常等线索确需入企实施现场检查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市州住建部门会同同级国动(人防)部门汇总整理核查工作情况,于10月30日前报送本地区(含下辖区县)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3)、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
      (二)省级核查(11月20日前完成)
      省住建厅、省国动办通过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监管子系统制定下发全省检查计划,依托甘肃省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甘肃省工程建设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甘肃省工程勘察质量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系统以信息共享和智慧监管方式开展核查工作,必要时开展实地核查。省级核查以重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情况为主,适当兼顾小、散工程和既有建筑改造工程。
      四、检查实施
      (一)严格规范检查行为。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检查行为的要求,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确需现场检查的,要制定检查方案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批准,提前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勘察设计单位、行业协学会、行业专家等第三方予以协助。配合同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部门加快推行“扫码入企”,实现入企检查“事前备案、扫码核验、企业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
      (二)发挥信用赋能作用。深化随机检查与信用监管相互联动,结合经营主体信用风险等级,针对不同类型风险、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进一步优化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对一般企业及项目,推行“无感监管”“不见面监管”模式,原则上不主动安排现场检查。对重点监管对象依法实行勘察设计全过程重点监管。
      1.免检对象。连续两年接受检查的企业,对其未发现问题的业务领域免检。
      2.重点监管对象。安置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灾后重建等重点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及勘察设计单位现场履职情况、图纸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管理情况。上年度核查发现市场行为和设计质量方面存在问题的单位,平台录入数据存疑、中标价明显低于行业成本价且交付成果质量差、施工图审查答复超期多、项目服务水平低的企业。
      3.一般监管对象。除免检对象和重点监管对象外的其他勘察设计单位、项目。
      (三)探索“执法+服务+普法”模式。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统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推行“邀约式”检查服务,根据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参建企业需求开展项目检查和入企核查,有效引导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勘察设计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升勘察设计质量。
      (四)完善结果处置机制。坚持过罚相当原则,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更多采用柔性执法方式。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住建部门应及时责令改正,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处理,涉及人防防护效能的,要加强同国防动员(人防)部门的协同配合,对问题突出的案例要予以通报曝光。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要按规定将核查检查结果录入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相关网站及时、准确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国防动员(人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建立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员和具体工作人员职责,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系统操作水平,精准高效开展核查检查工作。严控实地检查人员数量,推动简单事项“一表通查”。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降低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检查对企业的负面影响。畅通涉企行政执法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处理“执法扰企”等方面问题。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