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厦门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
各有关单位:
按照行政监督检查和全省建筑业资质核查有关要求,我局对本区61家建筑业企业相关的74项资质开展动态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公布如下:
一、核查情况
本次被核查建筑业企业61家、对应建筑业资质74项。现就本次核查企业及对应资质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详见附件)。

二、处理意见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向被核查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各相关企业应认真对照存在问题抓紧整改,整改期限两个月,书面整改资料应于两个月内报送我局。
整改资料要求如下:
(一)模板脚手架资质。所有人员(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技术负责人、技工)身份证正反面、证书和证书网查截图、近一个月医社保缴交证明。以下人员需补充材料如下:1.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上技术负责人照片)、业绩表、业绩证明材料。2.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人员信息明细表。
(二)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所有人员(含技术负责人、技工)身份证正反面、证书和证书网查截图、近一个月医社保缴交证明。技术负责人需补充简历表(附上技术负责人照片)。
整改期间,各相关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回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对于本次核查不通过的企业,请安排人员携带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材料(若非法人领取的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于5个工作日内至我局领取责令整改通知书(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主楼)8楼813;咨询电话:0592-6282512)。
三、其他事项
(一)对于本次及今后资质核查工作中,未能及时按要求提供核查资料的,我局将按照规定直接责令相关资质进行整改,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将依法撤回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二)对于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相关建筑业资质的,可在厦门市建设行政审批系统提交资质注销申请,或提交书面说明后十五日内,持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申请报告到市建设局审批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C厅6号厦门市建设局窗口;咨询电话:0592-7703875)。
特此通知。
附件: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2025年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一览表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