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送达部分企业《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的公告
时间:2024-03-14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系统异常预警企业监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已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开展了动态核查工作。
陈述地点: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陈述时间:3月27日-4月2日截止(周六、周日除外)。
陈述要件:1、企业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2、注册人员电子证件。3、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截图。4、企业陈述说明。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