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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78条建筑虚假业绩曝光,到底哪些工程业绩不能认定为有效?

时间:2020-09-09

      近日,某省纪委建委公开曝光了其建筑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即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在职期间,在项目审批、规划项目承接、行政执法以及业绩审核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甚至还有人违规审核通过了78条建筑企业虚假业绩。事实上,不少建企老板对于有效工程业绩的判定标准并不了解,到底哪些工程业绩会列为无效?接下来,资质助手将来为大家详细解说工程业绩这些事!

工程业绩

      工程业绩是指建筑企业实际所完成的工程项目成果,代表着企业的实力与项目经验。对于哪些不能作为有效的工程业绩,早已作出明文规定,详情如下:
      1、单位工程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将不能作为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业绩考核;
      2、配套工程不能单独作为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考核,如配套的线路、管道等安装项目;
      3、超过时限的工程业绩,即建企在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超5年或10年竣工的工程业绩都不予认可。举个例子,像您是在2020年办理建筑资质的,“近5年”的业绩是是在2015年1月1日之后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
      4、超过本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超范围承接工程项目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也不能作为有效的工程业绩。
      5、项目负责人不规范执业的,如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时存在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的,甚至是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则该项工程业绩也不予认可。
      6、保密工程、群体建筑、轻钢、网架结构跨度业绩,也不能作为有效工程业绩考核。
      除此以外,当建企负有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被降级、吊销资质、甚至是弄虚作假的工程业绩被通告批评的,其相应工程业绩也不能作为业绩进行申报。若大家还想了解更多工程业绩相关内容,欢迎咨询资质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