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事项
时间:2023-10-18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
二、鉴于建设主管部门目前不再颁发建筑电焊工证书,建筑施工领域从事焊接、切割作业的人员如需办理新证,应向应急管理部门申请,按照应急管理部门的培训考核和审批要求办理。
三、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发现无证、证书过期、持假证等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活动的,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及人员责任。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首页-我要查-人员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信息”真伪;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在“应急管理部-查询服务-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系统中查询真伪。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鉴于建设主管部门目前不再颁发建筑电焊工证书,建筑施工领域从事焊接、切割作业的人员如需办理新证,应向应急管理部门申请,按照应急管理部门的培训考核和审批要求办理。
三、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发现无证、证书过期、持假证等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活动的,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及人员责任。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首页-我要查-人员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信息”真伪;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在“应急管理部-查询服务-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系统中查询真伪。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0月12日